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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07-110072
- 處分日期
- 2018/11/23
- 違規日期
- 2018/09/25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桃園營業所於本市桃園區青溪里三民路2段101號從事汽車零售業務,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4日19時13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冷卻水塔運作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62.9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規定之營業場所第三類晚間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告發,並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2款規定限期於107年9月24日17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25日20時30分派員前往複查,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62.3分貝,仍未符合上揭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超出管制標準5.3分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一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二段10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