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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00005
- 處分日期
- 2019/10/01
- 違規日期
- 2018/09/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廢止登記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8月8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本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196號稽查,發現貴廠107年8月至108年6月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D-1199)申報產出量13~20公斤,無機性污泥(D-0902)申報產出量皆為37.5公斤,未正確申報產出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一九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19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