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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8-03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3/06
- 違規日期
- 2019/01/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處辦理之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30點影響防制效果: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10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3.裸露地表:營建工地羅陸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治措施之一,記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9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五二七巷八六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莒光路220號與民享街交叉路口工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