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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00006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違規日期
- 2024/05/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3年5月8日向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報運出口PLASTIC REPROCESSED PELLET 1批(報單號碼: DA//13/178/E0***號),共計20個貨櫃,重量為49萬7,580公斤,經抽驗貨櫃內夾雜廢紙、廢橡膠、廢木材等之廢塑膠混合物,判定該批貨物非屬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出口應取得輸出許可文件;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核發事業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逕行輸出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民安路三五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中國貨櫃場10號碼頭貨櫃集散站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