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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20002
- 處分日期
- 2018/12/04
- 違規日期
- 2018/10/08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違反地點經營餐飲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臺端未於烹飪作業區設置空氣污染物去除設施,核已違反本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規定,經依同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通知限期於107年10月6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8日派員前往複查,臺端逾期仍未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桃園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桃園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同德里南平路四二七號一之二樓、四二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42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