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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14-010203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1/16
違規日期
2024/11/1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13年11月19日上午10時00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安平區新南段388地號等3筆貴公司承包施作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店舖新建工程工地地下3樓側溝,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一段一八九號八樓A一至三室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新南段388地號等3筆
統一編號
6972303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