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安平國民中學
- 文號
- 41-112-110551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3/11/24
- 違規日期
- 2023/07/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於112年7月24日上午10時25分許,稽查發現本市安平區慶平路687號(安平國中垃圾場水塔旁地面落葉),有未妥善清理致滋生孓孑及蛹等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之虞,違反規定禁制污染環境行為,業已拍照存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慶平路六八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慶平路687號(安平國民中學垃圾場水塔旁)
- 統一編號
- 69110544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