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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全牧場

文號
30-107-010088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01/26
違規日期
2017/10/0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1項第4款,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06年10月份水、電表未依規定記錄;另放流口未依規定設置告示牌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命台端於限改日期前檢具自違反之日(106年10月3日)起至改善文件提送日止之累計水量讀數及累計用電度數每日記錄;並另檢具放流口告示牌完成設置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視為未改善,本府依法按次裁處限改日期:107年02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3條第1項第4款、第6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埤頭鄉和豐段一六二地號,和豐段一六五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埤頭鄉興農村中南路572巷20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