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工業局
- 文號
- 30-101-080012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2/08/28
- 違規日期
- 2012/05/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應於改善期限101年10月30日屆滿之前,依水污防治法第60條規定檢具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1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四一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工區11路40號
- 統一編號
- 0374748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