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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50013
- 處分日期
- 2025/05/15
- 違規日期
- 2025/04/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73,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營建工地(新竹縣寶山鄉大壢段下大壢小段586地號等5筆、峨眉鄉中盛段87地號等106筆、峨眉鄉石井段梯子桄小段51地號等23筆共134筆地號區域開發)稽查,現場查看發案工地有發現黃泥水流出至峨眉溪支流造成污染情事,造成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污染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3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香山區香山里元培街九四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大壢段下大壢小段586地號等5筆、峨眉鄉中盛段87地號等106筆、峨眉鄉石井段梯子桄小段51地號等23筆共134筆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