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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20006
- 處分日期
- 2025/02/08
- 違規日期
- 2024/12/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大麥、決明子翻炒、烘培製造加工作業,本局人員於113年12月13日16時07分許前往貴公司坐落於本市新市區新港社大道21巷100號工廠稽查,經查貴公司雖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惟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於周界外目視確認廠區窗口有明顯可見製程作業時所逸散排放粒狀污染物(白色煙霧)散布於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4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項次十七、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北區大武街六四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新港社大道21巷1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