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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30014
- 處分日期
- 2019/03/12
- 違規日期
- 2018/05/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16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機合貿易有限公司位於本市大寮區義堂段198地號土地稽查,發現現場停放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KLB-6593),查該車107年5月3日、18日、21日及107年6月5日,於該址從事廢棄物轉運工作,惟查貴公司領有106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23號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申請貯存場或轉運站,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同法第55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濱山街一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義堂段198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