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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120014
- 處分日期
- 2021/12/13
- 違規日期
- 2021/10/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29日派員至貴廠執行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前揭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X001至X006及X007至X009所在土地地號為桃園市新屋區青田段813及587號;惟現場查核發現貴廠另於桃園市新屋區青田段585-4、588、812、814、815、834、835、836、837、838、839、840及841等13筆地號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許可證(頁次4/16)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告發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11-060007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