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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30035
- 處分日期
- 2024/03/26
- 違規日期
- 2021/10/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局所屬「板橋江翠段青年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建照字號:110板建字第00***號),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經查閱現場施工日誌,110年10月20日已開始路基整地工程,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核准日期︰110年11月24日),即逕予施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一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江翠段96地號「板橋江翠段青年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