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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80016
- 處分日期
- 2024/08/29
- 違規日期
- 2024/05/2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13年5月24日9時45分前往該址稽查,稽查當時於該廠房所設置之廢水處理設施排放口查察,發現有浮渣及泡沫排出,經查該址從事豆類食品製造作業,廠內製程廢水經處理設施處理後排出,惟處理效果不佳,致浮渣及泡沫流出,於現場排放口處採集水樣乙組送驗,上開水樣送驗結果懸浮固體250mg/L(標準限值:30mg/L)、生化需氧量664mg/L(標準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1250mg/L(標準限值:100mg/L),造成污染影響水體品質,再查該廠房係位於水污染管制區範圍內,上開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八德南路一○○巷一○九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民忠街1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