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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90021
- 處分日期
- 2017/09/25
- 違規日期
- 2017/07/21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該廠主要從事紙箱製造作業,本局於106年7月24日9時55分前往稽查,發現該廠印刷紙箱使用後之油墨殘渣未妥善收集處理,逕行排入化糞池貯存,後續再委外抽取化糞池處理,未依規貯存清除處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案違規部分,限期臺端於106年10月31日前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者,將依法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林森路九四九巷四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林森路949巷4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