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來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 文號
 - 44-111-010022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1/21
 - 違規日期
 - 2021/11/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將清除車輛之廢污水排放於該處,貴公司110年12月7日至本局表示上述廢污水係該車輛清洗後產生之,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鼎強街四六一巷一二弄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後港段482地號
 - 統一編號
 - 16109646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