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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50042
- 處分日期
- 2023/05/30
- 違規日期
- 2023/03/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植物油處理製造程序M04(操證字第H3499-06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3月9日派員稽查,稽查時廠內M04作業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均符合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參數操作,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執行貴公司排放管道(P401)異味污染物採樣,採樣檢驗分析結果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55,0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異味污染物1,00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溪海里和平西路一段三六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和平西路一段36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