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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40003
- 處分日期
- 2022/04/07
- 違規日期
- 2021/09/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所管理之台中市文山垃圾焚化廠從事廢棄物焚化處理,領有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069-08號),經查該廠3號爐(P003)於110年9月21日5時至8時連續三小時氯化氫監測數據超過排放標準,業經本局空噪科於111年1月20日進廠查核確認屬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物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由系統預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12000元整,一、罰鍰新臺幣312,000元。
二、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何成里文心路二段五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文山里文山南巷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