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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50019
- 處分日期
- 2019/05/21
- 違規日期
- 2019/01/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月16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以下簡稱保七三大二中隊)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貴公司係從事五金零件電鍍(鍍鎳鉻、鍍銅)作業,製程為原料(五金零件)→脫脂→化學研磨→水洗→烘乾→脫脂→酸洗→水洗→鍍鎳→水洗→氰銅→水洗→鉻洗→水洗→烘乾→成品(五金零件),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金屬品加工程序之固定污染源,經查貴公司前經本局107年11月30日中市環空字第1070138727號函命立即停工在案,稽查時貴公司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仍逕行操作上開製程,涉犯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行政刑罰規定,由保七三大二中隊依法辦理,另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再違反同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並請貴公司確遵本局107年11月30日裁處書(裁處字號:20-107-110029)停工命令,未取得本局核准試車檢測或核發操作許可證前不得逕行操作。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國中一路四六巷六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國中一路46巷6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