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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05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5/15
- 違規日期
- 2018/04/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爰本局於107年4月25日派員至民眾陳情地點(基隆港東20-21號碼頭)執行相關稽查作業時,查該公司於現場任意堆置廢棄物,經比對該公司所領有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4)基隆市廢乙清字第0042-00號),並未申請儲存區;該公司違規任意堆置廢棄物,業已違反上述相關規定,本局將依法告發。並限該公司於4月30日前完成改善,違者將依法查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中正區豐稔街九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中正區基隆港東20-21號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