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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50012
- 處分日期
- 2019/05/28
- 違規日期
- 2018/06/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秀水鄉安溪村花秀路246號從事食品製造業:從事將農、林、漁、牧業產品處理成食品後產生廢食用油,且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以上之行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之事業。案依環保署「申報資料勾稽專案(EP1080202)」,本局108年5月2日於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針對貴公司107年3月至108年3月間申報資料與廢清書(N09210240012)進行複核勾稽比對結果,發現107年6月至108年3月其他食品製造程序之廢食用油(R-1702)產出、貯存、聯單無法達成質量平衡;另107年6月至108年3月其他食品製造程序之廢食用油貯存量誤申報至餐飲服務作業程序之廚餘(R-0106) ,案經本局於108年5月2日派員查證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情節部分,經查該公司已經完成網路申報補(修)正,不另予限期改善。 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安溪村花秀路二四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安溪村花秀路24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