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屬開曼群島商保綠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新屋廠
- 文號
- 41-113-110001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11/04
- 違規日期
- 2024/08/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係從事廢輪胎回收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案經本局於113年8月27日派員前往貴廠稽查,貴廠出入口處因運輸車輛輪胎夾帶出之橡膠粉末,明顯污染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永福路800號
- 統一編號
- 53663772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