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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70050
- 處分日期
- 2021/07/22
- 違規日期
- 2021/05/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10年5月4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旗津分關、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二大隊第三中隊、貨主代表、報關行等人員至本市仁武區義大二路810巷31號會勘,貴公司報運輸入貨物散落堆置於地,查該批貨物為未經處理(未拆除其它材質之組件)之機動車輛用廢引擎及廢變速箱,環保署判定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屬一般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核發許可文件,逕行輸入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鎮北里復興四路一二號六樓之七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義大二路810巷3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