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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明眼科診所

文號
34-108-01000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1/24
違規日期
2019/01/15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診所領有本局106年7月10日核發之毒性化學物質環氧乙烷(061-01)95-100%W/W核可文件(核可文件號碼:061-64-J0048),本局派員於108年1月15日至貴診所進行毒性化學物質查核,經查貴公司107年12月確未申報毒性化學物質運作量,業已修正前依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前項紀錄之製作、格式、申報內容、頻率、方式、保存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暨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記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人,應於每月十日前完成申報前一個月之運作紀錄。」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後昌路八四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
統一編號
9207857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