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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0-120001
- 處分日期
- 2021/12/16
- 違規日期
- 2021/09/3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0年4月毒性化學物質「氟」運作紀錄未於申報期限110年5月10日前完成申報,貴公司表示因COVID-19疫情影響導致逾時申報,5/12主動發現,並通報及補送紀錄至環保局,惟因仍逾期,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篤行一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