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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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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60003
- 處分日期
- 2022/06/08
- 違規日期
- 2022/04/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醱酵業,本局111年4月20日派員稽查,天氣晴朗無雨,發現貴公司新增一製程(製麴→下池→醱酵→熟成醬油醪→壓榨)產生之作業廢(污)水排入廠房外收集溝渠逕流至抽水站2(T01-3),經查未依許可文件登載內容事項操作。且其水質、水量及流向未登載於排放許可證,與許可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 完成變更登記或恢復原許可登載內容運作,至本局報請查驗(111年5月13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126)。限改日期:111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化區知義里新和庄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化區知義里新和庄10-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