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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00012
- 處分日期
- 2017/10/30
- 違規日期
- 2017/09/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鋼鐵軋延及擠型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12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學甲廠(管制編號:R9100522)領有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3)操作許可證,現場查核發現缺失,其空污防制設備填充式洗滌塔(A004)其pH值監測儀表於本(106)年8月3日故障,直至同年月21日完成修復,故障期間未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另查核近二個月紀錄報表,本年8月份和9月份周末現場污染源運作中,但未記錄A004的pH值;液鹼NaOH具購買證明,但未依規定每日進行加藥量紀錄,是貴公司學甲廠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前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11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學甲區秀昌里一秀一五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學甲區秀昌里一秀一五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