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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20001
- 處分日期
- 2024/12/02
- 違規日期
- 2024/10/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基本金屬製造作業,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辦理申報流向勾稽作業,貴公司產出之「鉛、鎳、汞、鎘、銅二次熔煉之排放控制之集塵灰或污泥(廢棄物代碼:A-7501)」及「鉛及其化合物(總鉛)(廢棄物代碼:C-0102)」自111年10月起申報貯存,貯存期間已超過1年,且未於期限屆滿2個月前向本局申請展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工業區十八路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工業區十八路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