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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20013
- 處分日期
- 2023/02/15
- 違規日期
- 2022/09/2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17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接獲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9月25日至貴公司所屬營建工地(新竹縣竹北市站後段1165地號)稽查,該工地已於110年11月22日取得本府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稽查時工地進行地下樓層開挖,而工地未依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設置沉砂池尺寸、位置、數量及放流口位置與核准計畫內容不符。2.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排放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總懸浮性固體206 mg/l未符合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17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六○九巷二號四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站後段一一六五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