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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70059
 
            
            
            
                
- 處分日期
 
                - 2020/07/23
 
            
            
                
- 違規日期
 
                - 2020/01/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9年1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紙混合物(D-0699)等事業廢棄物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依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及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2、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2、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