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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6-070009
- 處分日期
- 2017/07/24
- 違規日期
- 2017/07/07
- 違反法條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工地告示牌:未設置工地標示牌(2)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3)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4)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5)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6)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3-106-070013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三民北路二六巷四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三民北路26巷4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