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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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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20009
- 處分日期
- 2019/02/21
- 違規日期
- 2018/08/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營再利用機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經查發現產出之廢木材於107年7月5日售予國信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再利用,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並列印出廢棄物遞送聯單交付清除再利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1、五(一)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圳生段一七八、一七九、一八○、一八一及二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二二九巷一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