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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70004
- 處分日期
- 2024/07/03
- 違規日期
- 2023/04/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7,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德順工業社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 mg/L(限值30 mg/L)、硝酸鹽氮**.* 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一九九巷二○弄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199巷20弄1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