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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90012
- 處分日期
- 2020/09/10
- 違規日期
- 2020/06/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安南區從事其他金屬加工處理程序(M03),經本局109年6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安南區南工科一廠稽查,是日正常操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302原為防制有害空氣污染物苯及甲苯排放,經查發現排放管道有破洞,未有效收集處理廢氣及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仁愛街三九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塩田里本田路二段五○○號A、B、E、F、G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