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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宏畜牧場二場

文號
41-112-120018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4/01/02
違規日期
2023/12/1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受理陳情於112年12月10日派員稽查,經查台端所有位於本縣朴子市鴨母寮段東安小段61地號振宏畜牧場二場,有鵝毛飄散至鄰近路面散置造成污染及影響環境衛生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05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朴子市鴨母寮段東安小段六一地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朴子市竹村里鴨母寮471巷74號
統一編號
1074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