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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90006
- 處分日期
- 2024/09/03
- 違規日期
- 2024/05/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台中幼獅廠)領有其他藥品製造程序(M06)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設證字第0583-00號),本局於113年5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幼獅廠)稽查,稽查時製程反應槽盛裝傳熱油且冷凝管內發現液體持續回流中,現場以貝克桶儲放製程所產生約300公升之廢液,另檢視現場相關報表皆有相關操作紀錄,惟貴公司未領有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
處環境講習8小時。
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