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督察總隊
  3. 立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立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90002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8/10/18
違規日期
2017/02/0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罰鍰金額
NT$2,88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署於106年2月8日及3月1日督察,查獲該公司作業廢水於廢水初沉池以抽水馬達抽取至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排放口,逕行繞流排放於承受水體,且經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氫離子濃度指數:4.5,最大限值:6.0~9.0;生化需氧量:1,410毫克/公升,最大限值:3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3,220毫克/公升,最大限值:1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1,190毫克/公升,最大限值:30毫克/公升)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880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中央里中央路四九○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中央路490號
統一編號
5948856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