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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70034
- 處分日期
- 2023/07/14
- 違規日期
- 2023/06/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案經本局於112年6月7日派員前往綠威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259號)稽查,經查該公司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係委託貴公司清運至東元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惟貴公司於112年6月5日清運途中,逕自將3包太空包裝之飛灰底渣(約3噸)運送至協福窯業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再利用試驗樣品。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福德一路一七七巷六○弄八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溪州街296號5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