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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20002
- 處分日期
- 2025/02/03
- 違規日期
- 2024/12/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砂石採集及處理業,本縣環保局113年12月3日派員至廠稽查,查核缺失如下:1.堆置區(X001-X005)灑水範圍仍不足,未涵蓋堆置區域,缺失記4點。2.廠內車行路徑舖設之級配厚度不足,未能有效防制粒狀物逸散,缺失記4點。3.廠外鄰近道路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導致明顯路面色差,缺失記4點。4.查核缺失總計12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興農路九○○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興農路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