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雞行
- 文號
- 41-108-050690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05/17
- 違規日期
- 2019/02/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檢視相關監視影片,臺端所經營之○雞行所有車輛於108年2月1日15時36分載運雞隻行經臺中市沙鹿區消防局第四大隊清泉分隊前,未妥善防範致雞隻羽毛飄散致污染地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新埔鎮文山里褒忠路三五三巷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沙鹿區消防局第四大隊,清泉分隊前
- 統一編號
- 37944446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