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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1-090012
- 處分日期
- 2022/09/02
- 違規日期
- 2022/07/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1年07月21日13時14分會同中興分局光明派出所警員至南投市福溪段79、80地號,稽查當時已由光明派出所警員執行攔查曳引車(車頭車牌:KEL-1593、七軍工程行)由受雇人駕駛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並供稱來源係為南投市光明南路之營建工程所產出並飭請原車運回原產地,經查該營建剩餘土石方係來自三鋆建設有限公司新建集合住宅,建築地點為南投市新廍段687地號所挖掘之地基土(並飭○○特立營建剩餘土石方來源切結書以茲證明)。2.次查工程行未隨車持有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本局檢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區公正里大同街一六八號七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福溪段79、8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