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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昱昌畜牧場
- 文號
- 40-109-010003
- 處分日期
- 2020/01/31
- 違規日期
- 2019/12/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為張昱昌畜牧場後續辦理。2.本局於上述時間請負責人至局說明,因本局於108年12月24日至該畜牧場複查,複查時發現該場仍持續有使用廢豆渣及麵粉攪拌飼料飼養豬隻,惟該場未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暨再利用登記檢核資格,及收受廢豆渣並使用,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將依法告發。3.已當面告知業者若有疑義,請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土庫鎮馬公厝段一五七五之一地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土庫鎮馬公厝段1575-1地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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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