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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榮冷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06003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6/27
違規日期
2019/05/2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05月27日15時30分前往前鎮區漁港南一路5號查察,發現貴公司所管理二樓冷凍機氨氣管線閥鏽蝕造成氨氣外洩污染空氣,人員於周界外下風處(前鎮區漁港南一路5號對面)明顯可聞氨氣惡臭異味,並以檢知管量測氨氮濃度為10ppm,五用氣體偵測器量測氨氮濃度為4ppm,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使用、輸送或貯放有機溶劑或其他揮發性物質,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后平路八七號七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一路5號
統一編號
0677366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