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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10003
- 處分日期
- 2022/01/04
- 違規日期
- 2021/05/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110年5月19日審桃市一字第1100051828號函所附勾稽資料暨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系統,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12.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資料,貴公司於109年至110年期間係有產出廢油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799),惟貴公司遲於110年12月17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核准,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有營運行為,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工三路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工三路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