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上毅汽車修護行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上毅汽車修護行

文號
34-106-06000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6/15
違規日期
2017/05/12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33,333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行從事汽車修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6年4月10日稽查採樣大燈修護還原液,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檢測結果二氯甲烷含量84.65%(管制濃度25%),貴行未領有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即進行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3333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4條第1款暨「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二及行政罰法第8條及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正南三街八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
統一編號
3757081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