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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060037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06/13
違規日期
2018/04/1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7年4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106年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廢氧化鋁污泥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於改善期限屆期前提送改善完成報告(相關佐證資料)至本局審查。限改日期:107年08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三民里和平東路一三五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三民里和平東路一三五號
統一編號
2337810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