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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20004
- 處分日期
- 2021/02/25
- 違規日期
- 2020/12/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中市政府陳情整合平台於109年12月22日受理民眾反映貴行所有車輛(車號:KLC-5377)疑似於彰化縣鹿港鎮非法清運廢機油一案,貴行該車輛駕駛於109年12月28日親至本局說明表示,該車於彰化縣從事廢潤滑油收運作業後,交由永安順企業社(管制編號:E1504375,為合格清除機構)轉運至瑩越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管制編號:E2000536,為合格處理機構)處理,並提供相關委託清除、處理契約書備查。經查貴行為合法運輸業者,惟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爰前述清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永隆里光興路五二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永隆里光興路528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