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上笙企業行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上笙企業行

文號
45-105-06000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6/07/04
違規日期
2016/05/2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於文到日起未取得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登記證前應立即停止廢螢幕拆解行為,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元中村橫圳巷四之四五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元中村橫圳巷4-50號斜對面
統一編號
4580408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