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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020009
- 處分日期
- 2023/02/14
- 違規日期
- 2022/03/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除車輛(043-VH)於111年3月29日11時26分清運「耀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事業廢棄物(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處理,經該廠發現所載運廢棄物皆為過長帶狀物(70公分以上)且體積過大無法分離,依本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2條第2項認定無法代為處理,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三隆里慈隆街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 6 號(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